為進一步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加強公務員日常管理,客觀評價公務員工作實績,近日,我市出臺了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全市各地、各級機關在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
平時考核推行年計劃、日考勤、周記實、月自查、季考評的方式,以季度為考評周期。平時考核實施步驟為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實行每日考勤登記、個人工作記實、領導審核評價,最后公布考核結果,并建立公務員平時考核檔案。
新出臺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各機關要根據實際制定適合本單位的考勤辦法,對公務員的每日出勤情況進行登記,考勤情況作為公務員平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工作記實以每周(日)記錄,每月自查自評的方式進行記載。每周(日)主要記載日常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每月底根據所記載的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完成等,自我查找工作落實情況,并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按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確定自評結果。主管領導或機關人事管理部門通過抽查工作記實、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檢查掌握公務員的日常工作記實情況及表現。
每季度末,要根據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并進行自我評價。主管領導將全面審核每一季度公務員的工作記實,根據公務員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并簽名確認。季度考評優(yōu)秀的比例,控制考核總人數的35%以內,考核結果公示。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參加平時考核,其結果作為試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據。
剛出臺的意見,也鼓勵各縣(市、區(qū))制定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細則。實施方案于8月中旬前按管理權限報公務員主管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各級機關要建立與年度考核工作相一致的公務員平時考核小組,并推進平時考核信息化建設。對未建立平時考核制度、未開展平時考核工作的機關,公務員主管部門可酌情核減該機關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