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許可備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設立的依法開展商標注冊申請/代理申請省著名商標/代理申請國家馳名商標/注冊商標的續(xù)展,轉讓,許可備案,變更等事宜/版權保護/國際商標注冊/商標轉讓及交易/商標異議申請及答辯專利申請/其他知識產權咨詢以及法律事務的商標代理機構。
認定商標近似要考慮請求保護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指定使用商品的關聯程度和商標申請人的主觀惡意等因素,在主張權利商標的知名度遠高于被異議商標,被異議商標申請人有攀附引證商標的惡意時,被異議商標主要部分與引證商標近似,可認定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近似。
 
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許可備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設立的依法開展商標注冊申請/代理申請省著名商標/代理申請國家馳名商標/注冊商標的續(xù)展,轉讓,許可備案,變更等事宜/版權保護/國際商標注冊/商標轉讓及交易/商標異議申請及答辯專利申請/其他知識產權咨詢以及法律事務的商標代理機構。
能否以被異議人執(zhí)照被吊銷為由要求不予注冊被異議商標
企業(yè)若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多年,仍未辦理注銷登記、未進行清算、未處理相關財產權益的,很有可能成為被人遺忘的“僵尸企業(yè)”。商標局將注冊商標權授予此類企業(yè),商標可能不會被實際使用,造成資源浪費。不過,這只是可能性之一,并非絕對。若要以此為由無條件地剝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者的商標注冊申請權,立法者需要進行政策考量,衡量采取哪種方案更有利于兼顧社會公共利益與個體合法權益,并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