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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cnas認證流程是怎么樣的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guī)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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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3:42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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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認證流程是怎么樣的
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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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適用時,對合同或商定的能力驗證計劃方案的任何偏離均應通知參加者和其他
客戶。
5.4.5能力驗證計劃開始后如果修改要求或合同,應重復進行同樣的合同評審過程,
并將所有修改內容通知所有受到影響的人員。
5.5分包服務
5.5.1當能力驗證提供者需將工作分包時,應能證明分包方的經(jīng)驗和技術能力能夠勝
任指定的任務,并符合本準則和其它適用標準的相關條款。
5.5.2能力驗證提供者不得分包能力驗證計劃的策劃(見4.4.1.2)、能力評價(見
4.7.2.1)或最終報告的批準(見4.8.1)。
注:這并不排除能力驗證提供者使用任何來自顧問、專家或指導小組的建議和協(xié)
助。
5.5.3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將分包或可能分包的服務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參加者。
注:例如,該通知可以在能力驗證計劃文件中采取以下形式的聲明:“能力驗證
計劃的各個方面可能有時被分包。分包時,會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方,并且能力驗證
提供者對該工作負責”。
5.5.4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就分包工作對參加者和其他客戶負責,由法定管理機構指定
的分包方除外。
5.5.5能力驗證提供者應保存能力驗證計劃運行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登記表,包括
分包的范圍,并保存有關工作按照本準則和其他適用標準進行的能力評價記錄。
5.6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
5.6.1能力驗證提供者應有選擇其所使用的、影響能力驗證計劃質量的服務和供應品
的政策和程序。該程序應包含試劑、能力驗證物品、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以及與能
力驗證計劃有關的其他消耗材料的采購、接收和存儲。
5.6.2能力驗證提供者應確保所采購的、影響能力驗證計劃質量的供應品、設備和消
耗材料,只有在經(jīng)檢查或以其他方式驗證了符合規(guī)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應保存
所采取的符合性檢查活動的記錄。
5.6.3影響能力驗證計劃質量的物品的采購文件,應包含描述所購服務和供應品的信
息。這些采購文件在發(fā)出之前,其技術內容應經(jīng)過審查和批準。
5.6.4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對影響能力驗證計劃質量的重要供應品和服務的供應商進
行評價,并保存這些評價的記錄和獲批準的供應商名單。
注:可以理解,某些能力驗證提供者可能要根據(jù)其母公司或依托機構規(guī)定的政策
執(zhí)行其采購程序。
5.7服務客戶
5.7.1在確保為參加者保密的前提下,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在澄清客戶疑問和允許客戶
監(jiān)視其相關工作表現(xiàn)方面積極與參加者和其他客戶合作。
5.7.2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向客戶征求反饋,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應分析和利用
這些反饋,以改進管理體系、能力驗證計劃及客戶服務。 
注:反饋的類型示例包括:客戶滿意度調查、與客戶一起復查能力驗證報告。
5.8投訴和申訴
能力驗證提供者應有政策并按照程序處理來自參加者、客戶或其他方面的投訴;
應保存所有投訴和申訴的記錄以及能力驗證提供者所開展調查和糾正措施的記錄。 
5.9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5.9.1當工作的任何方面不符合其程序或與客戶達成一致的要求時,能力驗證提供者
應實施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該政策和程序應確保:
a)確定對不符合工作進行管理的責任和權力,規(guī)定當識別出不符合工作時所采
取的措施(包括必要時暫停實施中的計劃工作、扣發(fā)報告);
對不符合工作的嚴重性進行評價;
c)立即對需要采取的措施和時限作出決定,同時對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
決定;
d)適合時,通知能力驗證計劃的參與者和其他客戶,召回或取消已經(jīng)發(fā)送給參
加者的不合格能力驗證物品或報告;
e)規(guī)定批準恢復工作的職責。 
注:對管理體系或技術活動的不符合工作或問題的識別,可能發(fā)生在管理體系和
技術運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例如參加者的投訴、管理評審和內部或外部審核、質量控制、
能力驗證物品的制備、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檢驗、數(shù)據(jù)分析、給參加者的指導書,及材料
的處理和存儲。 
5.9.2當評價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發(fā)生,或對能力驗證提供者或分包方對政策和
程序的符合性產生懷疑時,應立即執(zhí)行5.11中規(guī)定的糾正措施程序。 
5.10改進
能力驗證提供者應通過利用質量方針、各項質量目標、審核結果、數(shù)據(jù)分析、糾
正措施、預防措施和管理評審來持續(xù)改進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5.11糾正措施
5.11.1總則
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制定政策和程序并指定適當?shù)娜藛T,以在識別出不符合工作和
對管理體系或技術運作的政策和程序的偏離后實施糾正措施。
注:見5.9.1的注。
5.11.2原因分析
糾正措施程序應從確定問題根本原因的調查開始。
注:原因分析是糾正措施程序中最關鍵有時也是最困難的部分。根本原因通常并
不明顯,因此需要仔細分析產生問題的所有潛在原因。潛在原因可包括:客戶要求、
能力驗證物品及其特性、方法和程序、員工技能和培訓、消耗性供應品、能力驗證物品的制備、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檢驗、統(tǒng)計設計、給參加者的指導書,以及材料的處理和
儲存。 
5.11.3糾正措施的選擇和實施
5.11.3.1需要采取糾正措施時,能力驗證提供者應識別出各項可能的糾正措施,并
選擇和實施最可能消除問題和防止問題再次發(fā)生的措施。
5.11.3.2糾正措施應與問題的嚴重程度和風險大小相適應。 
5.11.3.3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將糾正措施調查所引起的任何變更制定成文件并加以實
施。
5.11.4糾正措施的監(jiān)控
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對糾正措施的結果進行監(jiān)控,以確保采取的糾正措施有效。
5.11.5附加審核
當對不符合或偏離的識別,導致對能力驗證提供者符合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本
準則產生懷疑時,能力驗證提供者應盡快依據(jù) 
5.14條的規(guī)定對相關活動區(qū)域進行審
核。
注:附加審核常在糾正措施實施后進行,以確定糾正措施的有效性。僅在識別出
問題嚴重或對能力驗證計劃有危害時,才有必要進行附加審核。 
5.12預防措施
5.12.1應識別技術方面和管理體系方面所需的改進和潛在不符合的原因。當識別出
改進機會或需采取預防措施時,應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控這些措施計劃,以減少類似不符
合情況發(fā)生的可能性并借機改進。
5.12.2預防措施程序應包括措施的啟動和控制,以確保其有效性。 
5.13記錄的控制
5.13.1總則
5.13.1.1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建立和保持識別、收集、索引、存取、存檔、存放、維
護和清理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的程序。質量記錄應包括內部審核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
以及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記錄。
5.13.1.2所有記錄應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于具有防止損壞、
變質、丟失的適宜環(huán)境的設施中。應規(guī)定記錄的保存期。
注:記錄可以存于任何形式的媒體上,例如硬拷貝或電子媒體。 
5.13.1.3所有記錄應予安全保護和保密,并符合相關的法規(guī)要求。
5.13.1.4能力驗證提供者應執(zhí)行程序來保護和備份以電子形式存儲的記錄,并防止
未經(jīng)授權的侵入或修改。
5.13.2技術記錄
5.13.2.1能力驗證提供者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保存每項能力驗證的所有技術數(shù)據(jù)記
錄。這些記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檢驗結果;
b)給參加者的指導書;
c)參加者的原始反饋;
d)統(tǒng)計分析的校核數(shù)據(jù);
e)報告所需的信息(見4.8);
f)最終報告(匯總或單獨的,或兩者兼而有之)。 
注1:建議保存充足的信息,為各輪次能力驗證結果的處理建立一個審核路徑。
注2:技術記錄是開展能力驗證活動所得數(shù)據(jù)和信息的累積。技術記錄可包括表
格、合同、工作單、工作手冊、核查表、工作筆記、分包方報告和參加者反饋。
5.13.2.2數(shù)據(jù)輸入、檢查和計算應在產生的當時進行記錄,并能按照特定任務和責
任人分類識別。 
5.13.2.3當記錄中出現(xiàn)錯誤并進行修改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a)標示更改內容和修改日期;
b)避免原始數(shù)據(jù)的丟失;
c)標示更改人。
5.14內部審核
5.14.1能力驗證提供者應根據(jù)預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對其活動進行內部審核,
以驗證其運作持續(xù)符合管理體系和本準則的要求。內部審核計劃應涉及管理體系的全
部要素,包括技術程序和能力驗證物品制備、存儲和分發(fā),以及報告能力驗證計劃運
作的活動。質量主管負責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層的需要策劃和組織內部審核。審
核應由經(jīng)過培訓和具備資格的人員來執(zhí)行,只要資源允許,審核人員應獨立于被審核
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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